2025年11月30日

第335日

更重的審判

「我的弟兄們,不要多人作師傅,因為曉得我們要受更重的判斷。」雅各書三章1 節

聖經特別指出那些作領導的人,會面對更大的問責。當你讀舊約的時候,你會發現,在神權時期,神審判國家是基於百姓的行為:「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。」[1]而在王權時期,神審判國家卻是基於王的行為:「亞哈謝……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……惹耶和華──以色列神的怒氣。」[2]當百姓想要立王時,神容許他們,而把他們的王設立在自己與百姓之間;而百姓要為王的所作所為承擔後果。王再不是一個普通的公民,而是百姓的代表。神就按他的行為執行審判。

耶穌警告說,「多給誰就向誰多取」[3],這真理不單是指你所擁有的資財,也包括神給你的權力或地位。人追求世上的這些好處,但同時間又想逃避為這些面對問責及作出交代。整本聖經都在警告我們說這是不可能的。保羅說假如一個人渴慕監督的職份,他就是愛慕善工[4]。因此,如果你是因為正確的原因想在教會作帶領,你所追求的是美好的。但得記着雅各的提醒,神對那些居領導地位的人,會有更高的要求和更嚴格的評審標準。


[1] 士師記3章7節
[2] 列王紀上22章51,53節
[3] 路加福音12章48節
[4] 參考:提摩太前書3章1 節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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